离婚时,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妆能够返还吗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1-04 15:51) 点击:122 |
离婚时,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妆能够返还吗? 婚前给付“彩礼”、 “嫁妆”是不少地方的传统习俗。根据《婚姻法》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: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应该满足三个条件: (1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 (2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 (3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 离婚时如果确实存在(2)、(3)规定的情形,当事人请求能够获得法院支持。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,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,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。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,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赠与,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,为夫妻共同财产,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,则应依约定处理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